DoNews.com
史炜博客不是发改委博客
陈中 | 传说中的人 | 出处:原创-IT| 2006年08月14日 00:23 | 阅读
             史炜老师近日站在了舆论的浪尖口。有着通信第一博客之美誉的史炜博客在本周因此意外达到了一个巅峰。

    事情来龙去脉:

    史炜在7月25日在其搜狐博客发表了中国电信业的有效竞争不可简单地概念化博文,在8月7日,新浪科技发表署名为金朝的摘编观点文章,标题为“史炜称TD产业化出现严重失误 建言今年勿发牌照”,随后史炜向新浪科技交涉,发表新浪科技肆意侵权,我只有诉之于法律,称新浪科技未经允许擅自使用,严重侵犯了其版权,并“断章取义,恶意篡改”,以达到“恶性炒作”目的,造成了“在政府有关部门、大唐移动、中兴、华为等公司给我造成极其严重的不良影响和恶果,对作为政府研究机构研究人员的公信度、所在单位的公信度、诚信度,作为学者的公正性,研究问题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以及本人作为学者的形象,造成了难以挽回的伤害”。

    随后,新浪科技发表了一篇“关于发布史炜有关TD-SCDMA观点的说明”文章,称“该文有关观点引自《中国经营报》于7月31日刊登的史炜本人所撰写文章,原标题为“3G面临严峻命题发展模式与有效竞争如何确立”。《中国经营报》是新浪合作媒体,新浪拥有合法转载其内容的权利。特此说明。”

    史炜随即称“新浪科技在发现问题后,肆意解脱责任”,“新浪科技通过信产部劝说”施加压力,随后史炜发表了重要声明,声明中称,鉴于新浪科技在严重侵犯我得著作权、名誉权后,拒不致歉,并采取推卸责任等一系列恶劣做法,我现在正式声明,我已于2006年8月10日,聘请北京市泽元律师事务所著名知识产权律师伦羽先生作为本人起诉新浪侵权案。

    8月12日,史炜发表新浪装聋作哑,只能让我更加蔑视。言辞激烈,欲将官司打到底,并称“已责成我的律师及从事海外证券市场业务的朋友,收集证据,根据美国纳斯达克对其上市企业的监管条例,在适当的时候,正式向纳斯达克提交律师函,对新浪的公信度提出严重质疑”。

    特别说明的是,在新浪科技发表金朝摘编文章后,一些垂直网站予以了转载。包括硅谷动力和CNET在内的众多网站,硅谷动力属于原文转载,CNET的转载则令人发指。说句公道话,见过昏庸的网络编辑,没见过这么昏庸的。

    CNET竟然将新浪科技的摘编文章标题改换成了:发改委:今年勿发3G牌照 TD产业化出现失误昏庸之致,达到极点。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竟然成了发改委的说法了。编辑手法令人发指。现在还能搜索到文章,CNET的主编乃至总编都不看自己编辑发布的文章么?汗颜。

    平媒的报道则令人信服得多。羊城晚报报道:“通信第一博客”欲告新浪,紧接着做了跟踪报道:史炜再说TD-SCDMA。新京报也做了报道,角度是博客版权,史炜新浪纠纷再曝博客版权问题。IT世界网则发表了新闻,称这是两大门户之间的战斗

    平心而论。我更愿意将史炜老师称为一个“斗士”。而不去考虑目前3G的微妙处境,一个博客文章为何引发大争议?作为一个学者,还是发改委的官员,都不影响史炜老师的博客性质,私有,自我,个性,这才是史炜博客的特点。当下很多人往往是强将一个人的现实身份加到虚拟博客身上,妄图从中窥探些秘密。

    搜狐博客几百万之巨,为何你偏偏要去追寻虚拟世界的真实身份?我更觉得,史炜老师在上班的时候,的确是发改委的官员,但是,请你务必相信:史炜老师下班以后写博客,决不是发改委的官员。

    名人具有话语权,没错!尤其是被称为通信第一博客。但是这些话语权很多时候是各位强加的,名人并不天生具有话语权。

    尊重他人,尊重自己。


发表评论| 收藏此页到365Key
相关讨论

关于我们 [English] | 合作联系 | 版权信息 | 聚会相册 | 友情连接 | 使用指南
Copyright (C) 2000-2005 DoNews.COM ( IT社区&媒体平台 )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