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要把告状变成炒作,告状已经成为互联网热门关键词。
博客中国人 刘瑜 http://www.blogchinese.com/ QQ群:1171776
最近告状的太多了,雅虎告奇虎,富士康告第一财经,网民告流氓软件,天极告百度,太多了,不一一罗列。在百度新闻一搜索,结果居然达44,300篇,找到相关网页约1,950,000篇。正在想为什么无人做“告状”的百度竟价广告。
话不扯远了。这次,泡泡堂要告QQ堂。
泡泡堂认为:QQ堂无论是从游戏画面、操作方式、道具设计、背景颜色还是背景布置的具体细节上,均与泡泡堂相同或实质性相似;而且腾讯公司以“堂”命名游戏,明显是在利用“泡泡堂”在中国市场上的影响力,甚至在游戏中采用相同的道具或实质性相似的名称和图形,是对游戏玩家的一种误导,使玩家误以为两款游戏存在关联。
不知道上面是什么逻辑,泡泡堂无非就两个观点,操作模式相似和名称相似。互联网的操作模式是半公开的,你也可以向他人学习,他人也可以学习你。如果你担心被人学走,那就仅仅把它作为一种想法放在心里,不要运作出来。而且无庸置疑,泡泡堂也不是一出生就有这么高的武功,还不是站在互联网诸多前人的成功与失败的经验上开发出现在的产品运营思路。至于名称问题,更是荒唐,不知道泡泡堂游戏之前, 我只知道泡泡糖,是不是泡泡堂也抄袭了泡泡糖呢?QQ几乎成为中国网民的必需,的确是难以撼动的巨无霸,如果QQ要做一个类似泡泡堂的产品,有4.3亿QQ会员做支撑出现什么样的结果都不奇怪。如果名称叫“QQ堂”都算侵权的话,互联网天天有状告,天天有炒作。
看来“告状”这个关键词将回越来越有价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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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大泡泡堂告腾讯QQ堂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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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大泡泡堂告腾讯QQ堂抄袭
作者: 孙思娅来源:
开发公司提起50万元索赔本报讯(记者孙思娅)泡泡堂游戏的开发者韩国NEXON公司将制作QQ堂游戏的深圳腾讯科技公司以及运营该游戏的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告上法庭,理由是腾讯侵犯了泡泡堂的著作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而泡泡堂在中国是由盛大公司运营的,且盛大公司称泡泡堂是“中国第一网络游戏”。昨天上午,市一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韩方介绍称,泡泡堂英文名称为BNB,与QQ堂一样,都是规则简单的家庭网络休闲游戏。韩方指出,QQ堂无论是从游戏画面、操作方式、道具设计、背景颜色还是背景布置的具体细节上,均与泡泡堂相同或实质性相似;而且腾讯公司以“堂”命名游戏,明显是在利用“泡泡堂”在中国市场上的影响力,甚至在游戏中采用相同的道具或实质性相似的名称和图形,是对游戏玩家的一种误导,使玩家误以为两款游戏存在关联。韩方认为,腾讯侵犯了他们的著作权并从中获得了经济利益,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要求腾讯立即停止运营QQ堂网络游戏,公开道歉并赔偿50万元。腾讯解释称,QQ堂是由腾讯公司自主研发,不存在“实质性相似”的问题,韩方指责的“抄袭”根本没有根据,因为“操作方式”是不受著作权保护的。腾讯称,“QQ”这个名称是腾讯在国家工商局获得核准的注册商标,是有超过4.3亿的注册用户的网络知名品牌。“QQ堂”是使用QQ号码在特定网址才能下载并进行游戏,这说明玩家都是通过“QQ”进入“QQ堂”的,根本不会误以为“QQ堂”和“泡泡堂”两款游戏存在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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