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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博客告博客案 一审判决书(扫描部分)
沈阳 | 透视“秦尘”“顺风”博客逻辑 | 出处:原创-IT| 2006年09月11日 17:23 | 阅读
        
sz1961sy 发表于 2006-9-11 15:45:00 阅读全文(101) | 回复(5) | 引用通告(0) |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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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首例博客告博客案 一审判决书(扫描部分)

francy(游客)发表评论于2006-9-11 17:06:00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意料之中,中国的法律就是这样,对于犯事者起不到警告作用,谁不会在网上随便写几句啊,起什么作用啊?挺没劲的!应该向新加坡学习,罚他个下辈子都不敢再胡说八道了!

Re:首例博客告博客案 一审判决书(扫描部分)

微亮黑羽(游客)发表评论于2006-9-11 16:39:00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呵呵,这么一个结果正在意料之中,在国内打这些官司总是这样的,费心劳神搞下来,比较好的也就是给你一个“形式上的公正”,很影响人们采取诉讼方式来应对各种侵害的积极性。

。。不说了,得到一个比较明确的结果总归还是好的,以后大家各自珍重吧。

Re:首例博客告博客案 一审判决书(扫描部分)

歪评瞎论(游客)发表评论于2006-9-11 16:11:00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对张明的处罚和我预想的差不多。

博客网作为BSP,其责任似乎弱了点。

Re:首例博客告博客案 一审判决书(扫描部分)

东北(游客)发表评论于2006-9-11 16:06:00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这个结果还算圆满,

Re:首例博客告博客案 一审判决书(扫描部分)

笑笑生(游客)发表评论于2006-9-11 15:56:00 个人主页 | 引用 | 返回 | 删除

沙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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