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今天看到了由于网友发帖骂学者炒房,搜狐被判道歉赔偿的消息,回想一下今年的相关网站被诉案件: 南京大学诉中国博客网、张可可诉“天涯社区”都是由于网民发帖的原因,而是提供服务的网站成了被告,就是首例博客告博客案件——沈阳诉秦尘(张明),同样坐在被告席上的还有博客中国。 随着网络的发达,论坛、博客大都提供了匿名服务的功能,也正由于匿名,参与者说话可以更大胆一点,这本来就是好事。但博客≠泄愤场+泄密场 ,如果由于有了这样的自由,网站上包含了大量对他人的攻击,这就超出了合理的范围了(见bsp的职责:关于沈阳告博客网案 )。 在沈阳诉秦尘和博客中国的案件中,博客中国最终逃脱了法律制裁,只是要监督秦尘的公开道歉(见第一博客告博客案一审判决,bsp一次侥幸胜利) ,即使这样的判决,也要求网站要加强对博客、发帖的管理。 按说博客实名制应该对博客服务提供商(BSP)加强管理有利,而BSP不应该泄漏博客的个人信息,而且博客注册实名并不是要求实名发帖,实际对BSP的影响并不大,还可能有利于bsp找到盈利方式,但两大名人都坚决反对,方兴东坚决抵制(方兴东:不合理的博客实名制将摧毁中国博客网站),而张朝阳从实名制的效果入手加以分析( 张朝阳:博客实名制不能终结网络语言暴力)。这可能是由于要求实名注册会影响博客发帖的积极性,进而导致博客网站赖以生存的流量下降。 其实,博客实名注册、论坛实名注册,如果不实现,服务提供者就必须想办法尽快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否则随着网民素质的提高,匿名漫骂、泄愤将使网站不断成为被告而且败诉,而超出法律界限的内容,如色情、毒品、枪械买卖,更可能导致网站关门。 如果不想让博客实名制实施,BSP们尽快加强管理吧。 相关: “天涯”成被告!网络是该多自律了 博客第一案审结 中国博客网被判道歉赔1000元 互联星空 2006-8-11 16:43 网民发帖辱骂教授,搜狐公司一审被判道歉赔偿 文广传媒 2006-10-24 09:36 网上遭辱骂 搜狐赔“炒房教授”5000元 文新传媒 2006-10-24 03:25>>20条相同新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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