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中国移动进行时,畅谈总书记与依法治国

2006年1月底就递交了起诉书,5月30日在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进行了一审,判原告败诉。
起诉中国移动的焦点是:我是一名使用中国移动“全球通”服务超过十年的用户,“全球通”也就是其所谓的“高端用户”群。2005年移动推出GPRS上网服务后,给除“全球通”外的其他包括“大众卡”“神州行”“动感地带”用户都提供了20元包月的上网套餐,而“全球通”上网的价格水平,即使使用最“合算”的套餐,正常使用的费用水平仍高达其他用户的上百倍之多。难道这就是其美其名曰的“高端用户”待遇?经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的意见,他们认为中国移动明显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公平交易权,侵害了用户的合法权益。在和中国移动深圳公司交涉数月(2005年9月-2006年1月)无效的情况下,作为一名老用户,在国家倡导依法治国的情势下,被迫选择了起诉中国移动。
本案事实还是比较清楚的,最终怎么判也并不是很重要,问题出在诉讼中的所见所闻,下面是在二审诉状中所附的内容,也是二审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时我当庭宣读的内容,宣读后法官并没有就此表示反对,现在贴出供大家参考。依法治国路很长,要大家每人一步来走,希望有更多的朋友参与到促进依法治国的行列中,有些事情是需要人民的力量才能改变的。
附:
很有幸在胡总书记强调依法治国的情况下,尝试了一下走法律程序维权。
我国的实际国情,是党领导国家,一个普通公司老总对公众做出的承诺,都应该落实,更何况是一个控制国家的如此大党,更应该得到落实,而不应该是让百姓受到忽悠。
我有幸在此案中,在中国法制落实相对先进的地区,走了走中国法律程序。
这本身是一个千多元的小案子,我们还不需要先看看大案要案落实依法治国的情况,仅就本案起诉中,发生的事情,就走到目前我所看到的情况,着实令人疑惑。
我们先不评论判决是否公正,是否落实了依法治国,仅就在法庭之外看到的东西,都可以使我们得到一些启示。
本案起诉时,根据我掌握的确实证据和线索,发现有较多起诉移动的案子,并不是我一个人在起诉移动。但我们反观媒体,这几年却鲜有相关报道。
在我自己起诉移动一审时,来了几个报纸的记者,当时大家都非常正面的告诉我,这是一件好事,事后却都私下通过MSN不无遗憾的隐晦的告诉我:对方确实很厉害,等,不能见报!
这个个案我所看到的情况,再结合很多人起诉、投诉移动,而媒体却鲜有报道。我们可以看到什么呢?到底谁那么大力量产生的这种结果,这种力量会不会影响到法院?
我们可以看到依法治国在一个普通公司上都很难落实,更何况直接掌握权利的党政机关。
在这件事情上,媒体根本不反映事件全貌,可以看到目前中国媒体制度的不真实性。
我身为这个国家的一个国民,深感痛心,现在世界上还有多少国家这样,我们国家和其他大多数国家都不同,到底是我们先进一些,还是别人先进一些。
我们是否要反思,我们目前的制度,靠总书记一己之力,是否能实现其美好的承诺。
在中国建立依法治国的路上,立法者,司法者,究竟做了些什么,是否作为?
个人专栏:http://home.donews.com/donews/author/1/196423/
相关讨论
- 没有评论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