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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十大网络纠纷案(4)陈堂发副教授诉中国博客网案
沈阳 | 2006年十大网络纠纷案 | 出处:原创-IT| 2006年12月31日 19:32 | 阅读
        
sz1961sy 发表于 2006-12-31 18:51:00 阅读全文(3) | 回复(0) | 引用通告(0) | 编辑

        [导语]本系列把本人认为在2006年中,中国大陆地区具有代表性的“十大”非刑事网络纠纷案作介绍。谨为一家之言,不代表任何组织。此外, 排列尽量依据时间“倒计”。

        四、陈堂发副教授诉中国博客网案

       [案情概要]
       媒体报道:11月23日,备受关注的“中国博客第一案”终审落槌,江苏省南京市中级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至此,这起历时一年的“网络博客案”落下帷幕---中国博客网未尽善良管理人义务败诉博客第一案。

VS


        2005年11月初,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陈堂发以名誉权受侵犯为由,将中国博客网站告上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因网站非适格的被告,陈堂发撤诉后又重新将网站的主办单位杭州博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告上法院。引发诉讼的起因缘自中国博客网用户“K007”在自己名曰“长套袜”的博客上,刊发了一篇《烂人烂教材》的网络日志,辱骂陈堂发“是猥琐人”、“简直就是流氓”。陈堂发发现这篇博客日志后,致电中国博客网要求删帖,但网站方面却要他提供能证明自己身份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删帖。因双方观点相左,那篇涉嫌侵权的博客日志便长时间被保留,直到引发诉讼日志才被删除。

当天的宣判现场


        法院审理认为,《烂人烂教材》因存在侮辱原告的内容构成有害信息,原告当初电话通知被告删除信息,可以认定被告此时已经发现有害信息,其应当在合理的时间内采取措施停止有害信息的传播。但被告仅仅要求原告提供身份证明而不采取任何措施,未尽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院于2006年8月2日一审判决杭州博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中国博客网首页向原告陈堂发刊登致歉声明;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0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南京市中级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点评]
       陈堂发副教授本案一波几折,最终获得了胜诉,而成为“中国博客第一案”。本案的意义在于:一是给BSP(博客平台提供商)提出了必须符含ICP管理制度的规范。二是给Blog以外被侵权人、因为Blog内容而被波及提供了一个判例。三是彻底否定了BSP(博客平台提供商)“免编辑”等自由发表又无须管理的荒谬理论,后者曾经成了中国BSP管理“圣经”广为流传。

沈阳(网名:sz1961sy )
2006年12月31日  18时48分北京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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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 一位不会输入法与拼音的网虫,5年来用手写笔不停地写啊写给自已网乐的文章,终于发觉真有些娱人娱已作用,哈哈哈. 这个网虫只会做: 市埸策划 职业版主 流浪于各个网中,也不知啥是职业了. 本专栏于2005年11月18日启用域名:http://www.sz1961sy.net.cn 欢迎大家直接输入域名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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