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合作建房把经济活动带回到原始社会

个人合作建房绝对值得鼓励,因为他是一种站起来的行为,站起来自救的行为,表述了人们对高房价的不满,能不等不靠,自发的起来解决问题,这是最大的价值。
但这也是一种非常无奈的选择,合作建房回到了经济活动的原始社会,试想一下:如果合作建房能回避掉经营风险,其相同的房子和市场上比价格又有优势(价格和市场没有一定差距的话,就失去了合作建房的意义了),完全可以拿到市场上去卖,甚至可以价格有所优惠,很容易卖掉。
这样参与合作建房的,不需要分房,只需要把建好的第一批房子卖掉,然后卖的钱可以很快再建第二批、第三批,这样合作建房者要不了几年,不但能分到房子,而且本钱也可以收回、还有钱赚,这样实际又回到了一个公司的形式了,成为一个发展商。
合作建房不应是一个常态,如果经营的好的话,应该演化成一个新的发展商,就不必仅仅给自己建房了,还可以去赚更多的钱建更多的房。
如果政府把政策调整的更合理一些,就会抵上上千、甚至上万个个人合作建房组织的效能。解决百姓住房问题,靠自救花絮,更需要政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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