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mpete昨天揭露一则有趣的广告成功案例。苹果计算机最近买了一系列电视广告,分别给它的三个新产品iPod Nano、iPod Touch、Macbook Air。这三则电视广告的配乐,分别找来三个不怎么出名的小乐团。虽然歌手不出名,但歌曲却显然经过精挑细选,非常、非常、非常的好听,好听到观众看完这广告,连忙回到计算机前面去搜寻「那是什么歌曲」?
Compete捕抓了去年八月到今年一月,一共五个月时间的搜寻引擎的关键字,发现其中关于这三支广告的关键字,加起来一共囊括100万次以上的搜寻!其中最好听的iPod Nano广告中的「Feist」所唱的「1-2-3-4」一曲,单单九月份单月就吸引了42万次的搜寻。可是,重点来了,由于观众并不知道这首歌是谁唱的,所以观众搜寻的字串大多是「iPod Nano Commercial Song」,其次是「iPod Nano Commercial」,再其次是「iPod Commercial song」,再其次是「iPod Nano Commercial」,你可以感受到这些观众急于找这支好听的歌,却不知道该怎么查,只好仿真两可的搜寻「iPod那支广告的好听歌曲」之类的关键字。
观众看到线下的广告,然后到线上去「延伸阅读」,这种广告模式在美国还不常见,因此他们对于Apple这次广告成功有点大惊小怪,但在台湾,这种「线下广告引到线上官网」已经常见于公车广告、高速公路广告及电视广告了,譬如「搜寻『二代宅』」,就是直接在公车广告上告诉观众,来,到线上搜寻「二代宅」三个字吧。观众到计算机前面慢慢搜寻,搜寻引擎回覆了一大堆关于「远雄二代宅」的广告,按进去就到官方网站,可以马上得到更详尽的信息。
更令人兴奋的,台湾这种是「具名英雄」的广告法,效果肯定不如Apple的「无名英雄广告法」。「无名英雄」的广告法显然高明许多,为什么?因为观众看到「二代宅」广告,他一定要对「这个产品」有兴趣,才会真的到Yahoo!奇摩去搜寻「二代宅」,因此可能有三百万人看到这个广告,但最后只有几千人真的去搜寻「二代宅」。但Apple广告不同,它在广告iPod的同时,播放一首很好听的「无名歌曲」给你听;歌曲这种东西很通俗,喜欢一段美秒旋律的人,肯定远比喜欢iPod的人还多很多;想再听一次这首美妙歌曲的人,肯定比想知道iPod Nano在做什么的还多很多。所以,三百万人看到这广告,可能有高达一百万人都共同觉得「这首歌真好听」,然后,他回家后,就会跑去搜寻「iPod的那首好听歌曲」,想认识认识这位「无名英雄」。
关键是,买广告的企业,能不能抓到这些从线下到线上想搜寻「无名英雄」的人呢?假如企业可以在这些可能的搜寻字串的搜寻结果页面都预先「铺好版位」,至少也买足相关的关键字广告,它就不只抓住一万人,而是抓住一百万人;它可以抓住一群更大的族群,让他们「第二次」看到iPod的广告。
更妙的是,这种「无名英雄」的广告思维,其实可以在广告中「埋」入好几个「兴趣点」,有好听的歌曲,也有好看的美女,美女说一个谜语,谜语再提到六月山上的一场健行活动,一个广告就会制造出好几个「兴趣点」,每个观众喜欢的不同,男生爱看美女,女生爱猜谜语,老人爱参加山上的活动,无论是喜欢什么,看到这广告后,回家通通会到搜寻引擎乖乖的搜寻;无论是搜寻「那支某某广告的美女」、「那支某某广告的谜语」,通通都会跑到广告主所设置的网站去。这些「无名英雄」加总的吸引力,远比「具名」的「二代宅」的广告力量还大。
那,除了广告公司可以快点开始设计这样的广告,或者媒体可以快点宣扬这样的广告计画以外,我们通用网络创业家,除了开一家顾问公司专作这方面的设计外,能不能从这种有效的广告模式想到创业的点子?我可以想到的是,做一个网站,让企业能填入好几个广告可能带来的关键字,然后让这些关键字出现在Google的前面。另一个点子是用网虫共制方式,做出一个「广告大百科」,广告才二十秒,但里面的所有东西,包括「无名歌曲」,包括「无名建筑」,甚至包括「无名模特儿」身上所有的「无名饰品」,通通告诉你「那是什么东西」。用这个大百科来捕抓搜寻引擎上面所有想要搜寻广告中的「无名英雄」的网民,只要搜寻「那支某某某广告的那位不知道叫什么名字的美女」,都会搜到这个网站来。总之,既然人们「好奇心」和「求知欲」,真的是源源不绝,从中潜在的商机与财富,当然也会跟着源源不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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