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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人网言论的法律效果.网人心态趣淡(17)

(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次) 时间:2000年07月31日 11:36 来源:sz1961sy 原创-IT

出差几天,补交功课,因为7.28网络主持人学校的"职业版主"培训将正式开课(招生仍继续) ================================================= 读了田恩的贴了,使我又想起了旧题新谈. 首先,bbs是探讨问题,提供第4媒体交互式平台的地方,某些人常希望把它变为声讨别人的审判台式场所,这似乎巳让bbs变味,因为bbs从来没有赋予这种功能,倒是有发泄个人在传统1-3媒体无法表达的个人观点的好地方. 其次,如果某些人想发布某些有异议或法律责任的消息,那么他/她确需细读网站bbs规定,否则责任自负. 最后,我认为不要把匿名社区变为审判台是保持bbs长治久安的根本,任何其他目的都最好不要把这1点忘了,否则会误导网友,最终也会有损网站的形象. *********************************************** 呵呵,还是网乐开开心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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