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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岛:饮酒记

(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次) 时间:2002年02月09日 16:30 来源:刘韧 转载

饮酒记
北岛

夜深了﹐我关上灯﹐在辟啪作响的壁炉旁坐下﹐打开瓶红葡萄酒﹐品酒听风声看熊熊烈火。这是我一天最放松的时候。
酒文化因种族而异﹐一个中国隐士和一个法国贵族对酒的看法会完全不同。当酒溶入血液﹐阳光土壤果实统统转换成文化密码。比如﹐汉语中描述白酒的词﹐如“醇厚”﹑“绵”﹐根本甭想找到对应的英文。反之亦然。我跟两个美国酒鬼到加州的葡萄酒产酒区那帕(Napa)品酒﹐他们透过阳光虔诚举杯﹐抿一口﹐摇唇鼓舌﹐吐掉﹐跟着吐出一大堆英文术语。我估摸这多半来自法文﹐在转换过程中被清教徒粗野的饮食习惯简化了。可译不可译﹐恐怕跟理性非理性有关。一般来说非理性的部分不可译﹐比如酒﹐比如幽默。
有人把古文明分成两大类型﹕“酒神型”和“日神型”。汉文化本来算“酒神型”的。夏商就是醉生梦死的朝代—“酒池肉林”。君王喝﹐老百姓也跟着喝﹐喝死算。据说那时候灯油昂贵﹐黑灯瞎火﹐不喝酒干嘛去﹖后来必然败给了一个比较清醒的国家—周。周公提出“制礼作乐”。一戒酒﹐中国人的文化基因跟着变了。
我酒量不大﹐但贪杯﹐说起来这和早年的饥饿有关。三年困难时期﹐我常去我家附近的酒铺买凉菜。食品短缺﹐酒铺改了规矩﹕卖一盘凉菜必须得搭杯啤酒。那年我十岁。至今还记得那个位于北京平安里丁字路口的小酒铺﹐门窗涂成浅蓝色﹐脏兮兮的﹐店里只有两张小桌几把方凳﹐玻璃柜又高又大﹐摆着几盘凉菜。我把一卷柔皱的纸币递上去﹐接过凉菜﹐倒进铝饭盒﹐再小心翼翼端着酒杯﹐站在门口看过往车辆。啤酒凉飕飕的﹐有一股霉味。回家路上我两腿发软﹐怎么也走不成直线。当时并没体会到酒的好处﹐以为那是免于饥饿的必要代价。
头一次喝醉是在文化革命初。我和同学们到北京周口店附近爬山﹐在山坳背风处露宿。那是四月夜﹐冷﹐“罗衾不耐五更寒”。睡不着﹐大家围坐在月亮下﹐瑟瑟发抖。有人拿出两瓶劣等葡萄酒﹐转圈传递。我空腹喝得又猛﹐很快就醉了﹐那一醉终生难忘。山野间﹐暮色激荡﹐星星迸裂﹐我飘飘欲仙﹐豪情万丈。我猜想﹐所谓革命者的激情正基于这种沉醉﹐欲摆脱尘世的畏琐生命的局限﹐为一个伟大的目标而献身。
如果说沉醉是上天堂的话﹐烂醉就是下地狱。我烂醉的次数不多﹐原因是还没等到烂醉﹐我先睡着了。这恐怕是一种本能的自我保护。我有自知之明﹐喝酒前﹐先勘测地形﹐只要有床或沙发我就放心了。
八六年春我和邵飞去内蒙﹐朋友带我们到草原上做客。那里民风纯朴﹐唯一的待客方式就是饮酒唱歌。轮流唱歌喝酒﹐唱了喝﹐喝了唱﹐直到躺下为止。蒙古包比较方便﹐往后一仰﹐就睡进大地的怀抱。醒了也赖在那儿装死﹐免得又被灌倒。蒙古人实在﹐不会像美国警察测试酒精度﹐倒了就算了。我发现他们唱歌方式特别﹐酒精随高频率振荡的声带挥发而去﹐不易醉。如法泡制﹐我们大唱革命歌曲﹐驴叫似的﹐竟把陪酒的生产队长给灌倒了。这在当地可算得奇耻大辱。第二天中午我们刚要出发﹐队长带来七八个壮小伙子﹐估摸是全队选拔来的。他们扛着好几箱白酒啤酒﹐连推带搡﹐把我们涌进一家小饭馆。我的几个朋友虽是汉人﹐但土生土长﹐这阵式见多了。杯盘狼藉方显英雄本色﹐双方磕平。队长只好作罢﹐挥挥手﹐带众人磕磕绊绊为我们送行。而我早就钻进吉普车﹐呈水平方向。车过东胜市。市长没闹清我何许人﹐设宴招待。那小镇地处边疆﹐竟有燕窝鲍鱼之美味﹐吃了好几天手扒羊肉﹐不禁暗喜。谁知道按当地风俗﹐市长大人先斟满三杯白酒﹐用托盘托到我跟前﹐逼我一饮而尽。我审时度势﹐自知“量小非君子”﹐人家“无毒不丈夫”﹐这酒非喝不可﹐否则人家不管饭。坐陪的朋友和当地干部眼巴巴盯着我。我心一横﹐扫了一眼旁边的沙发﹐连干了三杯﹐顿时天眩地转﹐连筷子都没动就一头栽进沙发。醒来﹐好歹赶上喝了口汤。
中国人讲“敬酒不吃吃罚酒”﹐古已有之。“敬酒”是一种礼数﹐一种仪式﹐点到为止。“罚酒”是照死了灌﹐让你在大庭广众之下丢人现眼。“敬酒”在京剧中还能看得到﹕“酒宴摆下”—其实什么都没有。如今只剩下“罚酒”了﹐这古老的惩戒刑求如此普及﹐大到官商﹐小到平头百姓﹐无一例外。说来那是门斗争艺术﹐真假虚实﹐攻防兼备﹐乐也在其中了。好在猜拳行令也弘扬了中国文化。我女儿刚学说话时﹐就从她姥爷那儿学会了行酒令﹕“螃蟹一﹐爪八个﹐两头尖尖﹐这么大个儿。”多么朴素的真理﹐这真理显然是被酒鬼们重新发现的。
八三年春﹐我参加遵义笔会﹐跟着众人去“董酒”厂参观。午餐很丰盛﹐每桌都有个姑娘陪酒。作家们起了歹心﹐纷纷跟那陪酒女干杯。起初她们半推半就﹐继而转守为攻﹐挨着个干﹐先一杯对一杯﹐后三杯对一杯﹐最后那些想占便宜的男人纷纷求绕﹐出尽洋相。一打听﹐这都是酒厂专门挑出来女工﹐特殊材料造就的﹐喝酒如喝水﹐从不会醉。酒厂设此圈套整治一下色迷迷的男人﹐也好。




漂流海外﹐酒成了我最忠实的朋友﹐它安慰你﹐向你许愿﹐告诉你没有过不了的关﹔它从不背叛你﹐最多让你头疼两天—开个玩笑而已。头几年住在北欧﹐天一黑心就空了﹐只有酒陪我打发那漫漫长夜。
在欧洲各有各的喝法。南欧人以葡萄酒为主﹐从不暴饮﹐纯粹是为了享受生活﹐让阳光更明亮爱情更美好。北欧人酷爱烈酒﹐是追求加速度﹐好快点儿从孤独中解脱出来。俄国人就更甭说了﹐冰天雪地中的绝望非得靠伏特加﹐被一棍子打闷才行。我当时找的就是这感觉﹕被一棍子打闷。
我九零年在挪威呆了三个月﹐从秋到冬﹐好象胶卷曝光过度﹐一下全黑了。好在挪威水利发电过剩﹐鼓励用电﹐白天黑夜全点着灯。我住学生城﹐和五个金发碧眼的挪威小伙子共享一个厨房。我刚放进冰箱的六瓶啤酒﹐转眼少了四瓶半。挪威的酒类由国家管制。啤酒分三级﹐一级几乎不含酒精﹐二级的酒精也少得可怜﹐只有这两级啤酒可以在超级市场买到﹐三级啤酒和其它酒类全部由国家控制的酒店专卖。啤酒贵不说﹐一到晚上七点﹐匡当当﹐所有超级市场都用大铁笼子把啤酒罩起来﹐再上锁﹐就连经理也别想顺出一瓶。每逢周末﹐酒鬼们趁早买好酒﹐先在家把自己灌个半醉﹐再上街进酒吧﹐否则要想喝醉﹐非得破产不可。在挪威造私酒的特别多﹐在酒精专制下﹐那些游击战士倒也没什么远大抱负—“但愿长醉不愿醒”。
我看过一部有关动物世界的电影。一群猩猩吃了从树上掉下来的烂果子﹐步履蹒跚﹐东倒西晃﹐最后全都躺倒在地﹐呼呼大睡。要说这就是我们文明的起源﹐基于一种因发酵而引起的化学反应﹐直到今天﹐仍在影响着我们观察和梦想的方式。
我的老朋友力川住巴黎。所谓“老”﹐其实倒不在于相识的年头﹐更重要的是共饮的次数﹐每回来巴黎﹐都少不了到力川家喝酒。力川东北汉子﹐本是喝白干的﹐结果学法国文学学坏了﹐爱上了昂贵的红酒。他对酒具的重视显然是受法国文化中形式主义的影响。酒杯不仅认真洗过﹐还要用餐巾纸逐一擦干﹐不留一丁点儿水痕。红葡萄酒要提前半个小时开瓶﹐让它透气。他太太是杭州人﹐做得一手好菜。好友三五﹐对酒当歌﹐此乃人生之乐事也。喝法国红酒也有一种仪式﹕斟上﹐看颜色﹐晃动杯子﹐让酒旋转呼吸﹐闻闻﹐抿一口﹐任其在牙缝中奔突﹐最后落肚。好酒﹖好酒。酒过三巡﹐牛饮神聊﹐海阔天空。
我今天喝得猛﹐先飘飘然﹐转而头重脖子硬﹐眼前雾朦朦﹐再细看力川变成两个﹐想必是喝多了。力川的声音忽远忽近﹕“古人说﹐酒不醉人人自醉……”我连连点头。人总是需要这么一种状态﹐从现实从人生的压力下解放出来。 酒醉只忽悠一阵。坐直了﹐别趴下﹐跟着众人傻笑。不久力川又变成一个。
我从北欧不断往南搬﹐像只候鸟﹐先荷兰﹑法国﹐然后越过大西洋奔美国﹐从中西部又搬到阳光明媚的加州﹐我逐渐摆脱了烈酒﹐爱上红酒。细想﹐这绝对和阳光有关。有阳光的地方﹐人变得温和﹐和红酒的性格一致。
我喝红酒的启蒙老师是克莱顿(Clayton)﹐美国诗人﹑东密西根大学英语系创作课的教授。他喜欢烹饪﹐最拿手的是法国和意大利菜。我住在安娜堡(Ann Arbor)时是他家的座上客。佳肴当然得佐以美酒。他边喝边告诉我一些产地年份之类的基本知识﹐至于品味则不可言传﹐非得靠自学。喝得天昏地暗时﹐我会产生错觉﹐他家那长长的餐桌是流水线﹐克莱顿一瓶一瓶开下去﹐空瓶子在桌的尽头消失。墙上的那些墨西哥面具全都活了﹐狞厉而贪婪地盯着我们……
他家地下室虽有酒窖﹐但喝得太快﹐数目总也上不去﹐有时只剩下百十来瓶。于是他开车到处去买酒﹐把我也叫上。我们常去的是另一个小城的酒店“皇家橡木”(Royal Oak)﹐得开一个多钟头。老板摩洛哥人﹐小个儿﹐眼睛贼亮。我们一般中午到﹐他备上小吃﹐再开上几瓶红酒﹐连吃带喝。他进的多是一些名不见经传的法国酒。买酒的确是一种发现﹐有的价格不贵﹐但很棒。克莱顿兴致所至﹐不顾他太太卡柔的反对﹐一口气买下四五箱。我也跟着凑热闹买一箱﹐本打算存放在克莱顿的酒窖里﹐想想不大放心﹐还是扛回自己的小窝。
九六年五月我到台北开会。有天晚上﹐《杀夫》的作者李昂领我到一家酒店。店面不大﹐顾客多是律师医生名画家﹐三五成群﹐围坐在空木箱上﹐开怀畅饮。空酒瓶排成队﹐一看都是极昂贵的法国名酒。在台湾喝红酒成了新时尚﹐好歹比餐桌上灌XO强多了。饮酒居然也和强势文化有关﹐明码标价﹐趋之若骛。其实法国红酒根本配不上中国菜﹐特别是川湘菜﹐味重﹐舌头一木﹐好酒坏酒没区别。
我忽悠一下打了个盹儿﹐赶紧正襟危坐﹐装没事人儿一样。时间不早了﹐由力川夫妇督阵﹐让一个半醉的朋友开车送我回家。巴黎街头冷清清的﹐偶尔有酒徒叫喊。我到家﹐磕磕绊绊上楼﹐掏出钥匙﹐却怎么也插不进锁里。我单眼吊线﹐双手合作﹐折腾了半天﹐才发现拿反了钥匙。卡嗒一声﹐门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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