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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魔方

(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次) 时间:2002年09月13日 13:26 来源:洪波 原创-IT




2002年9月3日,在法院驳回了贝塔斯曼收购Napster的请求之后,Napster终于不得不宣布停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这也让Napster从两年之久的诉讼梦魇中最终解脱出来。联合起诉Napster的五大唱片公司和美国录音工业协会(RIAA)终于如愿以偿,他们应该高兴了吧?不过我总觉得,他们的恶梦,不会随着Napster的关张而结束。


MP3.com的宿命


音乐产业的恶梦开始于MP3。MP3是一种接近CD音质高比例压缩的声音文件格式,它让传统的以CD为载体的音乐,变成了一种可以通过网络传输的数字化产品。但MP3最致命的问题在于,它是一种完全没有版权保护机制的文件格式,这意味着MP3可以毫无限制地传播复制。在MP3逐渐成为最受网民喜爱的文件格式的同时,它也让自己成为音乐工业的仇敌。


随着MP3在互联网上日渐红火,MP3.com应运而生。1998年,迈克尔·罗伯逊以一种挑战的姿态,让MP3.com出现在互联网上。他自称,并不只是想和唱片业的巨头们分一杯羹,他真正的目的是要让音乐产业重新洗牌。MP3.com网站很快就成为不受唱片公司关注的音乐新人和广大音乐迷的根据地,Forrester市场调查公司2000年发表的一篇报告指出,MP3.com一个月的网页浏览约1.5亿人次。1999年7月,MP3.com在Nasdaq成功上市,募集资金3.5亿美元,股价当日涨幅超过126%。没过多久MP3.com就发现自己的厄运降临了。


2000年1月,RIAA指控MP3.com侵犯版权。6月,MP3.com与5大唱片公司中的4家达成和解。9月,在最终判决中,MP3.com输掉了与维旺迪环球音乐集团的官司,付出2.5亿美元的赔偿。2001年5月,维旺迪环球音乐集团宣布,以3.72亿美元买下昔日的敌人MP3.com。从挑战音乐产业既得利益集团的斗士,变为利益集团的一部分,MP3.com的故事,仿佛一种宿命。4个月后,MP3.com的CEO迈克尔·罗伯逊离开MP3.com,创办Lindows.com,开始向微软叫板。


对维旺迪收购MP3.com,《纽约时报》评论称,人们原指望互联网能够成为音乐王国内的“民主化力量”,从而削弱唱片公司的作用,但此次整合使人们意识到,互联网更有可能成为这些传统音乐制品公司扩大影响和进一步发展的工具。


无论如何MP3.com活了下来,对音乐工业来说,MP3.com远比他们自己投入巨资建设的那些收费音乐网站成功,因此它还有一定的利用价值。Napster就远没有这么幸运了。


Napster之死


如果说,MP3.com在自己的服务器上存放未经授权的音乐,有把柄在人家手里,Napster不在服务器上存放任何侵犯版权的内容,却仍不能使它逃脱被围剿的命运。


1999年5月,18岁的大学生肖恩·凡宁辍学创业,开发了Napster软件。通过Napster,每个人在索取的同时,都可以成为一个奉献者。他们把自己的音乐收藏让其他人分享,同时从其他人的电脑上下载自己喜欢的音乐。这一全新的文件共享和交换模式,立刻引来众多的追随者。到2001年初,Napster的用户已经达到令人惊讶的6500万。Napster所开创的P2P文件共享和交换方式,被《时代》周刊评为四项最伟大的互联网技术创新之一。


Napster的好日子没过多久,1999年12月,RIAA代表7大唱片公司起诉Napster,称其侵犯了唱片公司的版权,要求法院关闭该公司并令其赔偿损失1亿美元。令人难以相信的是,MP3.com公司CEO兼董事长迈克尔·罗伯逊也加入到了起诉Napster的行列中。2000年7月26日,联邦法官玛丽琳·帕特尔宣布,Napster带来的革命化的音乐传播方式对唱片工业版权构成了“批量侵权(wholesale infringing)”,并发布禁令关闭Napster公司。


这一判决立刻引起各自支持者之间的激烈辩论。RIAA辩解说,2000多万名用户使用Napster交流歌曲,对音乐业造成3亿多美元的损失。沃顿商学院市场推广教授法德尔指出,大多数Napster使用者是用Napster界面来挑选好的歌曲,并以此决定是否购买光盘。他说,数据显示,自从有了Napster,才有了唱片业破纪录的销量。更多的人关注的是,以版权保护为武器扼杀新技术的做法,是否应该的到法律的支持。


2001年2月12日,美国联邦第九巡回上诉法院做出裁定,Napster侵犯版权成立。一年多的诉讼,让昔日风头强劲的Napster风光不再,气息奄奄。2002年7月,Napster提出破产申请。


著名歌星“王子”2000年曾出面捍卫Napster:“从一个音乐爱好者的角度来看,Napster是音乐发展史上最令人激动的进步。而且幸运的是,旧唱片工业无论如何也无法阻挡这种进步的步伐。”但事实是,旧唱片工业凭借他们雄厚的财力,深厚的社会资源,和锲而不舍捍卫既得利益的决心,一次又一次成功地把技术进步扼杀在摇篮里。


德国传媒巨头贝塔斯曼集团先后向Napster投资8500万美元,2002年8月,贝塔斯曼提出愿意再出900万美元买下Napster,但遭到其他起诉Napster的唱片公司的强烈反对。9月3日,美国破产法院法官做出裁决,阻止贝塔斯曼收购Napster。Napster起死回生的最后一点希望至此完全破灭。


转动版权魔方的手


2002年8、9月间,RIAA网站连续三次遭受黑客攻击。被修改的网页上,包含可供下载的免费音乐和指向“盗版有利于音乐产业”的链接。作为大唱片公司的代言人和利益维护者,应该说,RIAA是非常尽职尽责的,尽管这使它在网民中的形象变得分外丑陋。


音乐工业对网上下载和交换MP3最核心的指责是,这种免费下载和交换,吞噬了音乐工业的利润。RIAA发布报告称,2001年各种音乐媒体的销售量比2000年下降了6.5%,并将其主要原因归结为“大规模的拷贝和盗版”。但调查公司Jupiter Media Metrix则不这么认为,他们的调查报告显示,由于使用“文件交换”服务的网民不断增多,音乐制品的销售量正在不断增长。Jupiter还回应了RIAA对其调查报告的指责,Jupiter公司的分析家辛里奇说,5大唱片公司都是Jupiter的客户,但Jupiter并没有拣它们爱听的说。辛里奇还指出,RIAA对于一份调研报告如此“兴师问罪”是罕见的,这在以前是没有前例的。他说,我想是触动了它的神经。唱片业的不景气是由于消费者对它们不满意造成的,RIAA找了P2P充当替罪羊。


音乐工业并不满足于找几个替罪羊,他们自知无法阻止技术的进步,为了能够继续守着陈旧的技术坐收丰厚的利润,为了防止新兴的力量闯入他们的势力范围,他们更懂得转动版权的魔方,让法律朝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发展。


1998年美国国会通过了《数字千年版权法案》(DMCA),大幅度扩大了版权的保护范围。


2001年8月,音乐工业和电影工业的代言人,参议院商业委员会主席霍林斯提出了一个《安全系统标准及认证资格法案》。其主要内容是要求对所有的数码设备及其软件采取严厉的版权保护措施,它规定“生产、进口、向公众提供和交易任何没有经授权的安全系统的交互式数字设备”均属非法行为。


2002年3月,霍林斯进一步把上述法案完善为《消费者宽带和数字电视促进法案》,它要求所有数码产品,包括MP3播放器、手机、传真机以及PC产品等等,必须内建反盗版机制;否则,对生产厂商和使用者处以巨额罚款,并且可能判处长达5年的监禁。


2002年7月,众议员伯尔曼和考贝尔向美国众议院提交了一项“点对点盗版防护”法案,该法案旨在对P2P服务进行限制,版权所有者对非法参与文件交换的计算机进行破坏被认为是合法的。


2002年8月,美国司法部准备对参与P2P盗版的个人进行起诉。


音乐工业和电影工业不但在围剿新技术公司上捷报频传,在法律制订上也是节节胜利。但在他们欢呼胜利的时候,信息技术也正在不断进步。


技术创新不死


在娱乐业兴致勃勃地围剿P2P的时候,一些IT企业开始感到不安。2002年7月,微软、英特尔、戴尔等科技大厂的CEO联署一份写给电影界的长信,表示愿意和好莱坞合作,防范网络盗版歪风,但也担心措施过严可能扼杀文件交换技术。科技界的重要领导人提醒说,解决点对点传输引发的网络盗版歪风可能需要“长远而谨慎”的态度,因为文件交换技术“攸关未来经济发展”,务必谨慎处理。任何打击网络盗版的解决办法绝不可扼杀或牺牲点对点科技,以及点对点科技对创新的贡献。点对点技术是造就计算机业目前繁荣的基本功臣。打击网络盗版应该是全方位的,得从教育、执法、技术等方面着手。


沃顿商学院市场推广教授法德尔认为:现在是音乐产业改变其不断进行法律诉讼的做法的时候了,不要把Napster等音乐共享服务当作一种威胁。法德尔说:“Napster这个著名品牌落到这步田地实在很可耻”,“音乐产业已经玷污了Napster的好名声”。法德尔认为,“音乐产业投资的网络音乐订阅服务很糟糕,他们只给用户很少的选择而且只允许用户听不多的次数。他们把你当成潜在的罪犯而不是有价值的顾客。”他把5大唱片公司称作“彻底反对进步和顾客需求的5大反动公司”。


当然,只要能赚钱,5大公司不怕别人骂它们反动,但技术的进步,实在不是它们所能阻挡的。在Napster饱受摧残的时候,一批新的P2P文件交换软件迅速成长起来,其中包括MusicCity Mophues、Gnutella、KaZaA、Grokster等,它们采用了新一代P2P文件交换技术,避开了采用中央服务器储存用户文件资料的做法,把资料全放在了用户的计算机上。对娱乐业来说,更要命的是,这些新的P2P服务不仅可以交换MP3,还可以交换图片、游戏、软件,甚至正在影院上映的最新影片。其用户已经超过鼎盛时期的Napster。


RIAA原来指望以杀一儆百的办法,阻止P2P技术的发展,看来他们是大大地失算了。现在他们可能要继续杀掉99个,然后去面对新出现的1000个。娱乐业把他们大量的精力用在了上法庭,扑杀新技术和研究防复制CD上,这也就可以解释,为什么他们丧失了创新的能力。


RIAA和美国电影协会(MPAA)分别代表8家唱片公司和19家制片商正对各自拥有KaZaA、 Grokster和 Morpheus的Sharman、Grokster和StreamCast三家网络公司进行起诉,但这三家公司都对RIAA和MPAA的指控予以否认。因为这些公司都不直接运营这些属于自己的网站。KaZaA的发起人之一泽恩斯特罗姆认为,RIAA和MPAA根本无法令KaZaA关闭,除非KaZaA自己的所有用户想关闭KaZaA。这或许是娱乐业真正的恶梦。


当互联网的新技术总是遭遇版权陷阱,究竟是新技术出了问题,还是版权本身出了问题?如果新技术只能在“违法”的前提下发展,这样的法律保护的究竟是什么?


《财富》杂志认为,“其实,RIAA最重要的诉讼对象不是KaZaZ、Grokster和Morpheus三个网站,而恰恰是它们自己。”


而科技进步,技术创新,是不可能被转动版权魔方的手扼杀的。


2002-09-10


(首发IT168网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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