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中国游戏制作企业调查报告:14%的企业三年亏损
摘自《第一届(2003)中国游戏制作企业调查报告》
(报告简版刊登于2004年1月《家用电脑与游戏》杂志)
建立时间三年以上的游戏制作企业中,有40%的企业在过去3年至5年中取得盈利,14%的企业处于亏损状态。
在回答“未来一年内是否会增加投资?”时,建立时间三年以上的企业均表示明年会增资。建立时间三年以下的企业中有40%表示明年会增资。
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以互联网问卷为主,辅以面访、电话、电子邮件和网络实时联络,以及案头资料查询和专家访谈等多种形式。
接受调查的91家企业分布在中国的13个省市(北京、上海、广东、四川、福建、江苏、天津、重庆、内蒙古、陕西、山东、黑龙江、浙江),其中40.2%位于北京,16.4 %位于上海,14.9%位于广东,12.1%位于四川,以上四处的游戏制作企业占总数的83.6%。
本次调查共回收有效问卷67份,占调查企业总数的73.6%。经过汇总分析,我们从中提取出了53项有参考价值的指标。本文摘选其中的18项,以飨读者。
游戏制作企业的界定
本调查所称“游戏制作企业”的认定标准为: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下同)依法设立的游戏主营企业和游戏兼营企业;
2、企业的游戏相关业务中包含游戏制作及相应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策划、程序、美术和网络等);
3、具有专门从事游戏制作及相应技术服务的人员、技术设备和经营场所;
4、具有一款以上由本企业独立制作或参与制作的游戏,包括研发(含前期规划)中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