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虽然微软一直难以撼动iPod的市场地位,该公司的律师却成功阻挡苹果电脑独占其数位音乐科技的行动。
美国专利暨商标局上月否决苹果电脑对iPod部分使用者介面科技的专利申请,原因是微软的开发员John Platt早在五个月前就申请类似的专利。
微软12日表示,该公司一向欢迎外界使用其授权的科技。微软的智慧财产授权经理David Kaefer以声明表示:“一般而言,我们的政策是允许其他人购买我们专利的使用权,以便他们在自己的产品中,使用我们的创新方法。微软和苹果过去曾互相授权使用彼此的专利,我们与苹果一直维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但在访问中,Kaefer承认,现在就断言苹果将就每一台卖出的iPod付钱给微软,似乎为时过早。
虽然专利局的决定被视为“定案”,苹果仍有机会重新定义其专利的范围,使其不与微软的专利部分重叠。目前尚不清楚微软与苹果1997年签订的协议会否产生任何影响,虽然这项五年的协议已到期,理论上仍有可能涵盖这次的专利申请案。
此外,Kaefer强调,两家公司都在同样的领域开发,也都非常清楚专利申请的程序。他说:“我们都在某些平行的路径上创新,至少从我们的观点来看,我们是在同一条船上。”
Kaefer说他不能透露微软和苹果是否在谈判更广泛的相互授权协议。微软曾表示,正在和一些大型科技公司讨论这类交易。
苹果公司则在一篇声明中表示,该公司“已获得许多与iPod发明相关的专利,并有更多尚在申请中的专利。”苹果表示:“美国专利的(申请)程序通常耗时甚久,涉及许多与美国专利局的交涉。苹果将继续进行这项专利,和许多其他涵盖iPod创新的专利申请。”
苹果也声明其“在主管当局所指的微软专利申请之前,就发明并公开推出iPod介面。”
Kaefer指出,虽然微软的专利申请落后苹果的产品,最后具决定性的因素是,哪一家公司最先拟出专利背后的基本概念。
SoCal IP Law Group律师Mark Goldstein表示,两家科技巨擘之间签订某种授权协议是可行之道。他在回覆访问的电邮中写道:“微软和苹果若不相互授权,可能很快就要上法庭。随著苹果改用英特尔的处理器,微软和苹果之间的竞争也会升高,诉讼,而非交叉授权的可能性也相对增加。”
苹果的专利挫败是由Mac爱好者网站Apple Insider于上周率先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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