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青年学者张春良将第三次以12岁天津少年张潇艺代理人的身份对游戏《魔兽争霸3》开发商暴雪公司提起诉讼,而此前两次诉讼,均被天津塘沽法院以证据不足驳回。
2004年12月27日,张潇艺在网吧上网36个小时后,站在天津市海河外滩一栋24层的高楼顶上,双臂平伸,双脚交叉成“飞天”姿势,纵身跃起朝着东南方向的大海“飞”去,去追寻网络游戏中的那些英雄朋友:尤第安、泰兰德......
北京军区总医院开出的一份医学证明中说:“张潇艺曾是品学兼优的学生,因长期沉溺网络游戏最终导致自杀。我院工作人员通过对他留下的网游笔记和遗书等资料进行医学分析,得出如下结论:张潇艺生前因过度沉溺不健康网络游戏,患有严重的‘网络成瘾综合征'。”
张潇艺为世人留下了8万字的网游笔记《守望者传》,如今被张春良收进了他的《在网路上狂奔》。
张春良说,他正是受此事震动而告游戏开发商的。他认为游戏商是数百万计青少年沉迷于网络游戏的始作俑者,他们应该对自身造成的负面影响承担责任,救助成瘾青少年是网络游戏商义不容辞的责任,把暴雪公司作为被告,是因为张潇艺所沉溺的游戏,正是暴雪公司出品。
很多家长对张的行动表示支持,但也有不少人认为,此类诉难逃炒作之嫌,因为《魔兽争霸3》只是联机游戏而非网络游戏。
在目前暴雪的所有产品中,真正意义上网络游戏只有一款----那就是《魔兽世界》,而包括《星际争霸》《魔兽争霸2》《魔兽争霸3》《暗黑破坏神》在内的游戏只能算是能够联网的单机游戏,以网络游戏成瘾为由去起诉一款单机游戏,的确让人感到很滑稽,就好比一个人有两个儿子,大儿子闯了祸,你却起诉他的二儿子一样。因此被人质疑吵作也并非毫无理由。
但我宁愿相信这种误解是一种无知而非吵作。一个原因是全社会的“网瘾概念”普遍混乱。有人认为网瘾就是“网吧瘾”,还有人认为是“网络瘾”,更多的人把网瘾和“游戏上瘾”混淆。我认为:
网瘾是用户对互联网提供的服务上瘾,具体包括聊天上瘾,网络游戏上瘾,甚至在论坛上灌水都能上瘾。
游戏成瘾则是对各种游戏产品上瘾,如单机游戏,网络游戏,电子游戏,电视游戏等等。
网吧成瘾表现为孩子喜欢进入网吧,其实这只是表象,是游戏瘾和网络瘾的具体表现,假如自己拥有电脑同样可以上瘾,而不单是在网吧。
而把网瘾和游戏上瘾混淆是人们常犯的错误。实际这二者是相互交叉的概念,交叉的部分就是网络游戏。但是孩子对游戏上瘾,并不一定是网络游戏,单机游戏和电视游戏照样可以;而人们沉迷于网络也不仅仅是游戏,有人沉迷于看色情图片,有的则是网络聊天。
网络游戏种类很多,因此成瘾的情形也不尽相同。网络游戏具体包括,休闲棋牌游戏,网络对战游戏,大型MMORPG游戏,其他网络游戏。其中大型MMORPG游戏是中国网游产业主要的收入来源,也是网游成瘾的重灾区,而休闲游戏和对战游戏成瘾性相对很弱。暴雪的《魔兽三》就是一款可以通过对战平台在互联网上联机的对战游戏,其效果和在网吧里通过局域网联机的效果差不多。但是用这种方法的联上互联网并不是暴雪公司本身设计的,也没有从中取得什么好处----因为《魔兽三》的使用者多为盗版;真正收益的应该是对战平台,他们靠对战服务获得了一些会员费和广告收入。
因此,打着反对网络成瘾的旗号去诉讼一个单机游戏,在我看来是一种相当无知的举动,可以想象即使是进行第三次诉讼也将无功而返,但我对张春良同志长期进行的从事网瘾防治研究工作深表敬意,这也是我宁愿相信他的无知,而非吵做的另外一个原因。
我觉得张春良同志真想为张潇艺讨个说法,不妨看看以下几条建议:
一、将网吧和相关管理部门告上法庭。在整个事件中我们看到,导致张潇艺自杀的直接原因是他在网吧能够连续玩36个小时,这么长的时间就算是成人也会神志不清,更何况是个小孩子,这就让自杀成为可能;网吧禁止通宵和小孩入内,网吧连犯两条,如果没有连续玩这么长时间,也不会导致孩子走上绝路;网吧管理部门管理不善,居然能让一个仅仅13岁的孩子多次进入网吧,明显监管不利,也应该负担一部分责任。
二、向文化部反映此事,并建议该游戏不被列入绿色游戏。
三、如果仍要告暴雪,可以拉上浩方对战平台。没有对战平台的魔兽三是算不得网络游戏的。
四、当然还要适当补充一些相关的知识,比如网络游戏,网瘾等等,一个对网络网络游戏不懂的人,一个连基本概念都分不清的人,是很难打赢这场官司的,还也会被人误解为吵做。我佩服张春良同志在网瘾解除和防治上做的贡献和热心,但是仅有这些还远远不够----
因为,
无知地去做一件好事有的时候也会变成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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