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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灾难财”的易趣还有什么不敢卖?
李俊慧 | IT法律评论 | 出处:原创-IT| 2005年10月31日 22:00 |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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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趣网又一次挑战我们的心理承受底线。

继先后出现拍卖婴儿和计算机病毒,在人们对易趣的讨伐声尚未平息时,最新的消息显示,易趣在网上开始拍卖救灾快餐。

“丽塔”、“卡特里娜”和“威尔玛”接连袭击了美国墨西哥沿岸的佛罗里达等州,美政府为数百万灾民送去了救命的军用方便快餐。

美国调查人员还是在该网站上发现了不少正在拍卖的方便快餐来自佛罗里达、密西西比及路易斯安那等受灾州。

美国受害者援助组织负责人泰伊斯卡说:“如果情况属实,这种行为应受到强烈谴责。……灾区许多灾民还在挨饿,他们应该无偿享用这些免费食品。”

要证明易趣的行为是否违法,需要解决两个问题,第一,救灾物质任何管理以及发放后的处分权问题,第二,这些在易趣网进行快餐拍卖的人身份如何。

通常来讲,当物完成交付后,财产的所有权就发生转移。也就是说,当救灾物质发放到灾民手中后,灾民就对救灾物质享有处分权,他可以选择自行使用、买卖或抛弃等。

但是,由于救灾物质本身是一种特定性很强的物质,而且其中体现着政府的人文关怀,政府可以制定特殊的规范来限制该类物质的使用。比如,禁止转卖。

我们注意到,快餐上都印有“美国政府财产——再次出售为非法”的字样。但是,我们需要确定的是,首先,该规定的性质。这个规定是军用物质的管理规定,还是救灾物质的管理规定。其次,该规定的对象范围。即这个规定的约束对象包括那些?

由于快餐都是军用的,如果该规定是对军用物质的管理的话,那么,当军用物质被民用后,其不得转卖的规定就不再有法律效力。

如果该规定是美国政府对于救灾物质的管理规定,那么,该规定约束的对象范围就成了判断易趣是否违法的关键所在。

如果只约束美国政府或美国军人的话,那么,对于政府或军人的二次出售就是违法的。如果是约束整个国民的话,那么,易趣上拍卖的行为也是违法的。由于易趣对店主有管理义务,因此,易趣的放任行为也是要得到法律制裁的。

如果该规定只是约束美国政府或军人的话,那么,易趣网上进行拍卖的店主身份如何就显的尤为重要。如果经查明,这些店主是政府官员或军人的话,那么,这些人员必定受到法律的制裁。如果经查明确实灾民的话,那么,就要法院如何对“美国政府财产——再次出售为非法”进行解释了。

但是,不管怎样易趣的表现却是令人失望的。

易趣网负责人先是声称,无法证明拍卖者在其网站上销售的物品是否就是救灾物资。当调查人员出示证据,表明易趣上拍卖的快餐上都印有“美国政府财产——再次出售为非法”的字样后,易趣改口说,“我们请国防部出示在网上拍卖救灾快餐违法的法律条款,但他们一直没有做出回复。就我们而言,他们(拍卖者)这样做是合法的。”

这种前后表达不一致的说法,容易引起公众对易趣诚信的质疑。尽管,最后易趣的表态完全合法,但是,作为一个公众公司,其所表现出来的不慎重,以及对于拍卖灾难物质所可能引发的社会谴责表现出的一种漠视态度。发“灾难财”的做法深深刺痛着那些依旧身陷灾难之中的灾民。

也许,最后拍卖灾难物质是合法的,但是,对于易趣的道德谴责是不应该停止的。如果拍卖灾难物质被确定为违法,那么,易趣必然会迎来连番的法律制裁和道德谴责浪潮。

“易趣还有什么不敢卖?”人们不禁要问,但是,不管怎样,易趣不断挑战公众的心理承受底线,是对自己形象的不断自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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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慧介绍

李俊慧 李俊慧,男,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主要从事信息网络法律领域的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现为多家媒体的特约撰稿人,已在《IT时代周刊》、天极、千龙新闻网、计算机世界网、雅虎中国等IT媒体发表评论性文章50余篇,并发表网络法律论文数篇,代表论文为《我国域名管理法律制度亟需完善》(见公安部主办刊物《信息网络安全》2004年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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