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额交通罚款:武汉司机难承之痛
本报记者 姚海鹰
“我在武汉已经开了20年车,但现在真不知道该怎样开车了,总会被罚款。”
1月5日上午,在武汉公安局交管局大门左边“交通复议”窗口前,汉口的“老格子”司机杨先生如此向《第一生活》诉苦。
杨先生2005年个人交通罚款总额超过6000,他为其中自认的不公罚款已来此申请“附议”多次。记者发现,无独有偶,在武汉城区的7个交管大队里的违章处理窗口前,排满了等待罚款和申请复议的司机。
有司机告诉记者:“这还不包括每天到工行代缴罚款窗口缴费的司机,那里的队更长,一连跑好几个网点、连续花几天时间,却难得交上一笔交通罚款,司机要委派家人专门排队缴费。”
工行省分行营业部负责人向记者披露,2005年是司机缴纳交通罚款最多的一年,武汉市200多个工行网点都难以应对,仅11个月就代收交通违章罚款143万多笔,总金额超过1.5亿元。
有知情人士分析说:通过近三年的交通罚款数字可以作出对比,2004年,工行代收违章罚款总数只有116万多笔,金额约1.15亿元;而2003年,约158万笔,金额却只有6192万元。但2005年仅11个月,总金额就超过了1.5亿。可见武汉的交通罚款一直呈上升趋势。
“5000罚款相当4个月纯收入”
2006年1月5日,农历小寒,武汉冷雨潇潇,气温鄹降至零下3度。
“挑土”的士司机邓辉,拉长着脸从徐东大街工行营业所走出来,他刚补交了2005年12月份的最后一张电子罚单。他告诉记者:“刚好满5000元,2005年我被罚了整整5000”。
据邓介绍,在2005年上半年7月份前,他的交通违规罚款数额是1800元,从7月到年底12月,邓又有16次被认定违规,再次被罚款3200元,而且,其中还没有任何滞纳金。
邓显得神情沮丧:“反正都是200元一张,很少有低于200的,我是一名老司机,开车也是最谨慎,但还是被罚了这么多。”
邓先生今年47岁,1989年下岗后开始从事出租车营运,并非初出茅庐的新手,当前在武汉兴达出租车公司服务,为其妻弟开车,是副驾,驾驶证号码为420106195####4283X。
“这5000元的罚款要相当于我4个月的收入”邓说。
因为身体虚弱,邓先生只跑白天,生意常常只是一般,2005年他平均每月只有1200元的收入。
“5000元相当于我儿子读大学一年的学费了,真让人心疼!”邓先生不停跟记者唠叨这句话。
邓辉一家的经济状况非常拮据,妻子蔡洁,今年45岁,随州人,无业,曾摆夜市一段时间,现主要在家中操持家务,儿子20岁,在武汉生物工程学院读大一。按邓先生的说法:“在武汉这种罚款环境下,开出租车只能是混个生活,想要养家糊口简直是奢望。”
邓先生向记者感叹:“虽然我也有赡养老人的义务,11月份老人生病后需要垫钱住院,我忍着压力给了3000元,老人前几天听说我今年被罚款这么多,就跟我说‘你给的钱就算是我们借你的,过段时间一定还你,千万不要为这个和媳妇怄气。’我听了心里很难过。”
而在武汉,如此被罚款的司机远不止邓先生一人,也不仅限于出租车行业,高额罚款属于普遍现象。
《第一生活》调查证实,2005年,武汉大量司机的罚款数额都在3000左右,最高甚至在6000到8000以上,很多司机在一个月最高被罚款7到8次。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武汉交管部门近三年的违章罚款数额一直呈几何增长态势,仅2005年11个月的交通罚款数额就达到了1.5亿,远超过往年额度。
如此高额的交通罚款,到底是武汉的司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还是武汉的交通罚款环境使然?
“200”起步价成司机隐痛
在2005年以前,武汉交警对司机违章的罚款数额明显低于当前,一般只在5、20、30、50元,数目达到100或者200的几率也非常少。
洪山区的张师傅认为:“武汉的人均收入,在全国省会城市中常年处于最较低水平,往年的罚款数额是能够承受的,但现在对司机的违章罚款却动不动就是200,太狠了啊!”
据记者了解,自2004年5月1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武汉市针对交通违章的罚款数额的“起步价”就升到了200元,迄今已有一年多时间,有人士告诉记者,今年11个月的违章罚款数额能够达到1.5亿,其200起步价的功劳善莫大焉!
记者在武汉三镇街头采访时,司机最为一致的声音是:“现在武汉交警给我们开的罚单简直是太重了!”
在水果湖工行违章处理窗口,满是司机充满怨气的议论。汉口头道街的肖先生向抱怨说,他前天开车路过中南,在直行时走到右转车道上,结果就被罚款200元。“不过就是一个变道,以往不过5快钱,最多也不会超过50元。”
那么,武汉交警的这种高额罚款是否有充分法律依据呢?
记者了解,2004年5月1日开始实施执行的新《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确对违章的处罚力度,较以前确有大幅度增加。其中对“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行为”给予最严厉的处罚,“处以200元至2000元罚款或拘留”,例如醉酒后驾车、严重超载、无证驾驶等;是对于比较严重的违章行为给予200元至500元罚款,如酒后驾驶、一般超载等。此外,对一般违章,新法第90条规定,处警告(不罚款)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上述规定显示,200元罚款属于比较严重的“上限”范畴,只能针对比较严重的违章情节才能作出处罚决定。
但实际情况是,无论是本地还是途径武汉的司机,武汉交通警察对发生情节轻微的一般违章行为,往往都处以“200元”的罚款金额。
随州来武汉的“挑土”司机陈先生告诉《第一生活》:“在随州城区象武汉城区的这种一般违章,一般都在100元以下罚款,但我来武汉有大半年了,所接到的罚款单据都是200起步。”
司机们普遍认为,200元的罚款数额,至少占所交罚款总数的85%。武汉健民一司机告诉记者:“除非你的违章条款,没有其它金额可选,譬如说不系安全带只能罚款50,只要有200可选择的,警察肯定给你开200的罚单。”
此外,在高频率的200起步的罚单中,又以电子眼为最多。据记者了解,武汉的电子眼分为固定和流动(警察或便衣手持摄象机拍摄),当前武汉的流动电子眼要多余固定电子眼。
司机反映,只要是被电子眼拍摄下的本可以从轻处罚的违停、压线、随意变道等,基本都是200:“如果是现场执法,我们还可以找警察说情,可能会少点,但我们80%的罚单都是电子眼开的。”
司机质疑:到底是疏导交通还是创收?
交通违章必罚的道理谁都能够理解,否则,一个城市的交通就会处于无序状态,况且还是800万人口的大城市武汉。但武汉交警很多严厉和蹊跷的罚款,却让司机们感到疑惑不解。
青山石化的陈司机告诉记者,在所有交通违章中,无论是出租车还是其它车辆,真正胆敢闯红灯违章的司机毕竟是少数,一般司机的违章都只是违停和违章压黄线、掉头等。
“但这些违章在武汉,很多时候好象成了无法避免的事情。”
据其介绍,在长江一桥武昌桥头,司机遭遇罚款最多的是“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有司机在这里至少被罚款了5次,但直到现在,很多司机都不明白什么叫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据了解,车辆在进入长江一桥的引桥段,就由3股道变为了2股道,由于很多车辆在这个变道过程中没有及时打开转向灯,因此被藏于立交桥上的流动电子眼警察摄下罚款。
陈司机说:“路由窄到宽是个顺理成章的事情,司机肯定是自然按道行驶,但在这里却变成违章了。”
江汉的杨明春司机向记者讲述了他亲身经历的两次“不平”罚款。
“一次是在汉口青年路立交桥地段,那个桥孔以前不允许掉头,也没挂任何标志,交警也不站在那里,他就躲在桥底下,等司机掉过头来,警察就冲出来捉住你罚款。不知有多少司机在这里被罚款!还有一次是在江岸永清小路出来上解放大道的解放公园门口,当时司机肯定要右拐掉头,但立交桥那个禁令线几乎把那个路口占了3分之2,但警察就站在立交桥上拍摄,很多司机就被罚款。”
杨明春认为:“象这种交通罚款就不是为了疏导交通,象是故意设置陷阱搞创收!”
司机尹先生对今年9月份在永清街天桥附近的两次罚款,至今提及还是极为恼火。当时他在天桥附近下了一个人,但不小心摔了,他上前扶问了一下,但前后不到15分钟却接到了交警的两次罚单,都是扣两分罚款200元。
尹先生忿忿道:“两次罚款前后不超过12分钟,我真不明白,为什么要这么狠呢?
汉阳的王先生更觉得冤枉,他告诉记者:今年2005年上半年一次早晨下大雨,“我在很滑有水的路面上行驶,突然前面的车急刹,我只好急忙往旁边拐,正好碰见一个交警过来,没头没脑地收了我的执照,对我的处罚是:“强行调头,扣两分,罚200。无论我如何解释都没有用,当时的情况这个警察也看见了。”
一位成都在汉车主,今年10月份在汉正街也遭遇了一次“令人窝火”的罚款:“当时找不到车位,看了半天终于看到有个地方停着很多车,旁边也没有明确标志说不能停,结果等买完东西出来,不仅自己的车,包括所有的车上都被贴上了罚单。”这位人士指出:“总该给车主一个停车的地方,至少,也应该有明显的禁停标志。”
更让司机们更苦不堪言的是:如对罚款不服要提起复议则非常麻烦。
按规定,驾驶员首先是要找大队信访,然后又要你去找市交管局,如果市交管局有事又得回找到大队,一来二去,在一、两周内都得不到妥善解决。
司机赵女士在2005年6月份为一次罚款不服申请复议,可直到现在还没有最后解决。她告诉记者:“在交警大队你是长期是找不到警察,即使是来处理交通事故,你在事故调解处也长期找不到人,在2点半上班的时候从来没有人来,快到五点钟的时候,才有警察来晃一下子。还态度蛮横。”、“再就是踢皮球,一会说要到市局去,一会又说只能下周才有时间解决。”
一名司机告诉记者:“你只要听每天的927交通台,这种不合理的现象真是太多了”。
武汉存在“教育”处罚吗?
许多司机都不会忘记,曾几何时,武汉交警为增强“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意识,打造交警亲民形象,推出了“十项”措施,公开登报承诺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不罚款:执勤交警对外埠驾驶员或领证不满1年的本市在籍驾驶员,在市区内违章,除公安部明确规定的8项严重违章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外,其他一般违章行为一般不予罚款和记分,现场教育或警告处罚后放行等等。
但让司机深感遗憾的是,这些人性化措施的具体落实情况却大打折扣,很多司机表示:“在2005年,好象就没有听说过有司机因为上面这些情况被免除罚款过。”
武汉东方出租车公司的黄先生告诉记者:“现在多半是以罚款为主,捉到你了就要罚款,根本没有所说的什么‘轻微违章以教育为主’”。
他告诉记者,前几天他送人到雄楚大道上的“楚灶王”酒店吃饭,右拐下来,只有右拐和直行,当时只能右拐,但警察过来就罚款200。
他认为象这种比较轻的违章就应该教育为主:“但警察收过你的执照,200的罚单开给你就走了。”
一名私家车司机向记者调侃说:“可能是我运气不好吧,这几年来,我还从来没有碰到警察不罚我,只是教育过我的”。
据第一生活了解,一年前,湖北交管部门曾酝酿推行《教育放行单》,解决一出手就罚款问题,但直到现在还没有正式推行。
重罚之下的负面影响
因为武汉交通违章处罚严厉,驾驶员的12分已远远不能支撑其正常行驶时间,很多司机都面临从新学照的麻烦,有的司机甚至一年要学习几次。因此,导致多名司机想尽办法规避。
按交通管理处罚规定,一次扣两分,六次扣完12分后,就需重新学照,而一般情况下,武汉的司机在一个月至少要遭遇违章2至3次,即最多在3、4个月时间内,司机就会被扣完分后重新学照。而且,按规定,在以下三种情况下,违章车辆都不能通过年度审核或免检。一、两次违章罚单没交,超过15天的。二、一次违章超过3个月没有缴纳罚款的,还包括对交通违法裁定书3个月不理睬的。
因此,为了保证司机能正常出车,12分不被很快扣完,很多司机和出租车公司不得不采用冒名顶替的办法来处理。
其具体手法是,用他人的执照去顶替真正被罚款应该去重新学执照者,此顶罪的方法能够避免将司机的营运损失减少到最少。因为,通常情况下,大量的违章罚款单是电子眼开具,只要不是在现场处理违章罚款,当事司机都有逃脱处罚的可能。道理很简单,汽车是一定的,但司机却不固定,电子眼和交通警察在非现场罚款时只记车号。
在采访中,武汉交管局新闻发言人认为:“只姚信民处长认为:“只要有人能来交罚款对违章负责任即可,是不是当事司机我们不管。”
但有人士指出:如此,真正违章的司机往往免于处罚。试想,如该司机的车技确有问题,或者属于长期醺酒的司机,自然会埋下安全隐患。
一位出租车公司的负责人向记者感叹:“如果不采取这个办法应对,那司机早被重新学习驾驶执照弄的焦头烂额了,公司就只有关门。”
此外,高额的交通罚款对武汉城市形象的影响,也是不言而喻。
武汉虽有九省通衢的地理优势特点,但大量过境车辆都对武汉的交警非常忌惮。荆州一名司机告诉记者:“每次到武汉出差,我都会紧张的出一身汗,就怕武汉交警的那个罚单。”
挂着雷锋车标志的出租车司机高键认为,武汉这种随时随地的高额罚款,肯定会影响司机的情绪,特别是对1.6万辆出租车来说,他们是武汉这座城市流动的风景线,也是最敏感的窗口行业,“如果司机因为罚款太重而受把负面情绪发泄到乘客身上,对武汉的城市亲和力所产生的负面影响不可估量”。
洪山一名交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处罚是促进司机遵守交通规则的一种重要手段,既是教育也是对武汉城市文明的一种提升!”
武汉大学一名社会学教授则指出,武汉交通警察不妨认真反思一下自己的交通罚款作法,能否多把工作多放到平时,能否多一点人性化管理,少一点人情化执法。这样不仅可以改善武汉的投资环境吸引外资,提升城市亲和力,还能使武汉的交警真正成为受所有司机欢迎的人。
(2006-1-12 来源《第一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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