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周,我写了一篇文章,谈到我宁可饿死也不愿当众演讲。此后,我收到两类读者来信:一类发来电子邮件的人跟我差不多,宁可饿死也不愿演讲;而另外一类人最近刚受到冗长演讲的折磨,感到极度沮丧。
在后面这类邮件中,有一封来自一位会议组织者。他说,几十年目睹高管们不顾听众坐立不安、明显厌倦、有时还鼾声如雷,而依然不停地废话连篇之后,让他从中学到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当众演讲的时间千万不要超过你做爱的时间。
这个座右铭勾画了一幅相当令人不快的画面。但是我发现自己对此还是颇为赞同的。记不清有多少次,我在听冗长过度的演讲时无聊至极,只好看自己运动衫里的洗涤说明来打发时间。不过,我还要进一步指出:现在,所有的东西都太长了。
我拿不出什么科学证据来支持这一论断。但是各种轶事证据倒是一抓一大把。例如,时下最轰动的电影《金刚》(King Kong)长达3小时零7分钟;如今极受欢迎的儿童读物《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Harry Potter and the Half-Blood Prince)长达607页。在我收到的圣诞礼物中,有《侠盗车手:圣安地列斯》(Grand Theft Auto: San Andreas)——这是一款长达20小时的游戏,而我连最初几关还没过呢;有收录16首瑞安?亚当斯(Ryan Adams)歌曲的唱片——我到现在也没听完;还有维克拉姆?塞斯(Vikram Seth)长达503页的《两个生命》(Two Lives),大概此书的标题暗示了读完它所要花费的时间。
我吐露的怨言并非什么新观点。19世纪的格言家阿萨?赫尔帕斯爵士(Sir Arthur Helps)曾经说过:“几乎所有人类事务都很乏味。一切都过于冗长。每一样事情都太长了。拜访、用餐、音乐会、演出、演讲、诉状、论文、布道,全都太长了。”奇怪的是,他的话在21世纪似乎同样有效,而传统观点(conventional wisdom)本来以为一切都变短了。人们常说,MTV将X一代(译者注:指婴儿潮之后、1961年至1983年出生的一代人)的注意力时间缩短至3分钟,而科技进一步强化了我们对小型事物的嗜好。然而,如今我们坐着看电影的时间却比朝鲜战争时更长了,我们费力阅读的小说两本加起来就能当脚凳用。
这一趋势背后似乎有各种因素。许多畅销电影和书籍太长,是因为创作者们太成功了,没有人胆敢删减它们。而随着科技的进步(更大的硬盘、DVD技术等等),意味着电脑游戏之类的东西容易变得更长。然而,我怀疑还有某种原因也鼓励冗长:懒惰。简言之,人们不愿费力去删减。
不可否认,这种对简洁的关注可能出于一种个人情结。我的孩提时代充斥着长达3小时的宝来坞(Bollywood)电影,学生时代为获得英语语言文学学位而挣扎于各类必读书籍之中,毕业后成为一名记者,这份职业又让你总是关注文章字数,因此,我心中产生了对拖沓冗长的恐惧。但在这个冗长易如反掌、点击一下鼠标就可以从网上复制数千文字贴入你的文档的世界里,简练应该受到鼓励。
没有什么领域比语言更需要简洁了。小威廉?斯特伦克(William Strunk Jr)在《文体入门》(The Elements of Style,1918年出版)一书中对此做出了最好的阐释:“生动的文章是简练的。一句话里不应出现不必要的词汇,一段话里也不应出现不必要的句子,这与一幅图画不应存在不必要的线条、一台机器也不应存在不必要的零件是一样的道理。这不是要求作者将所有句子都缩短,或者删掉所有细节,把主题仅粗略地描述出来,而是要求每个词都言之有物。”
当然,我这篇文章也可以被编辑,只要不影响语句流畅即可。而我也承认,当涉及到艺术问题时,比如“佳作”,长一些并不总是坏事。亨利?詹姆斯(Henry James)能够为夹克衫中的洗涤说明写出500多页的文字,但仍值得一读。同样,《阿拉伯的劳伦斯》(Lawrence of Arabia)尽管长达3小时47分钟,却并不枯燥,我宁愿再看它一遍,也不愿再忍受一次仅为97分钟的《疯狂金龟车》(Herbie: Fully Loaded)。
偶尔有些长篇文艺作品可谓是辉煌,但我可以向你证明,并不是所有书有必要写那么长。对大多书来说。如果有所删减的话,可能会好很多。另外,当涉及非艺术性问题时——比如商业之类的“人类事务”,过分冗长则几乎永远不都是好事。
不幸的是,商业中的拖沓冗长正日益猖獗。我去参加过一些为期两天的会议或者为期一天的培训课程,而这些会议原本可以只用一天,那些课程其实也可以用一个上午就可以全部讲完。从来没有人这样谈论别人的发言:这个发言很棒,就是太短了。
同样,会议、职业发展讨论、公司外出讨论会、年报、办公室派队、任务陈述、电话会议、备忘录、商业书籍、电子邮件以及电子邮件末尾的法律免责条款都太长了。还有商业专栏。我希望至少在今天这种情况下,能够为避免拖沓冗长做些贡献,我要就此打住,省略我本想说的最后四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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