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年伊始,当了一辈子导演的陈凯歌,无疑被互联网真正导演了一回。电影《无极》在全国公映以后,有网友进行了改编,制作成一个短片,叫《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在网上传播。其热门程度有过《无极》而无不及。由于大量的截取《无极》情节和画面,严重侵犯了《无极》的著作权。陈凯歌一怒之下,把该恶作剧创作者胡戈告上了法庭。于是互联网上下,浩浩商商,摩肩接踵,呼声遍野,按下凯歌,力挺胡戈。
无疑,《无极》其实是陈凯歌智力的有极,他尽力了;就好比我们看到一个智障的中年人,为什么还要把屁股贴在他脸上?得饶人处且饶人;长的丑不是无极的错,但是你们把无极整得那么丑,就不对了。那么,《无极》并不完全理亏。因此,陈凯歌不能被一片声的压倒,所以我要倒戈而高唱凯歌。
作为忠实拥护和支持互联网著作权,同时也期待得到著作权保护的互联网写作者,我相信陈凯歌必赢这场官司。就好比新东方著名“单口相声”京骂一绝老
第三,随着web2.0时代的来临,互联网的交互运用,网民不仅在使用互联网信息,同时更在制造信息。那么,就好比春运的北京火车站,城管和戴大圆帽的自然会增加,疏通和管制,大家只要相信后者即可。所以,互联网的监管,必定会纳入记事日程上来。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了成方圆,必然先要给出例子;而“陈胡”案必然是一面旗帜,为着“规矩”服务。有了法律的支持,陈凯歌必赢。此刻不说他赢,那就说明你太没有前瞻性了。
这依然是一个小资的年代。一对男女在《无级》片场可以边看得打瞌睡为了不瞌睡便相互亲吻,但却无法忍受大家对他们选择看《无级》这种举措正确性的否定。如果真《无级》不敌《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那简直是对这些小资男女智慧的极大侮辱。因此,甭看着成天叫嚣给胡戈出一切法律费用让他和陈凯歌PK的某些看热闹者,其实真对簿公堂时,他们就旗帜鲜明起来,朝野门口倒戈,夏商周的老故事了。这是理由之四。
如果陈凯歌输了,中国电影还怎么混?陈凯歌在中国电影界乃至好莱坞如何混?一个胡戈可以倒下,中国惟一的活宝陈凯歌绝不能倒下;因为他直接代言了中国电影界的整体一般水平——虽然地球人都知道那是什么水平。这是理由之五。
陈凯歌如果输了,如果的话;他一定和胡戈合作,用巨小资继续打造“陈氏web2.0电影”系列:管你《黄土地》黑土地,只要与《风月》有关,比如《霸王别姬》,或者来一个《荆轲刺秦》,我老陈依然《边走边唱》,来吧来吧,请《温柔地杀我》……甚至把周星驰电话《大话西游》,老谋子的《十面埋伏》都改编成短剧;整个互联网界,高奏凯歌,埋葬当年的那段公案。陈凯歌最终还是赢了官司得了票房。
理由七,按照著名博客连岳说的:大美人陆小曼头是和徐自摩一起观看《无极》后才坠入爱河的。
理由八,按照著名博客连岳说的:罗曼头·罗兰伟大的人文主义精神像陈红的头发一样高高飘扬。
理由九,陈凯歌是中国电影界的霸王,胡戈难道是刘邦么?胡戈不是刘邦,因此陈凯歌叫不紧张;不紧张,自然会赢。
最后一个理由:请给我一个陈凯歌会输掉这场官司的理由,就一个。有人举手吗?没有。好;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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