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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起来,起诉博客网
李俊慧 | IT法律评论 | 出处:原创-IT| 2006年03月23日 16:18 | 阅读
        

    好久都没来斗牛士发贴,今天来发布一个消息,我们明天将把博客网诉至海淀法院。

    忙了几个月,终于有结果了。
    今天我们从北京第二公证处取回了厚厚的一沓网络公证书(尽管只做三篇文章的公证,但是,公证书的厚度已经达到几百页),本来我们想要把所有侵权文章都进行公证,但是,考虑到所有文章的侵权方式类似,我们就把阵线压缩了,我们放弃了群众路线,决定把诉讼材料的工作做精、做足。
    包括授权委托书、著作权权属证明、诉状起草等前期准备工作都已经就绪,所有的工作就只差明天把诉状送到海淀法院。
    选择博客网作为被告,我们内部曾有多轮次的争论,我们深知博客网在业内的影响,很担心我们所作的努力付诸东流。但是,最后我们几个人还是协商一致,依旧决定起诉博客网。
    作为学法之人,我们深知我们的诉讼请求是完全合乎法律规定的,但是,现实中的各种乱象使得很多合乎法律规定的事结果却让人吃惊。
    为了这次诉讼,我们放弃了很多,为了查询、搜集侵权材料,我们奋斗了许多个昼夜,起诉的时间因为其他环节的影响一再被推迟,从年前到年后,从2月到3月,我们曾经很怀疑我们是否能坚持下去,我们没有雄厚的资金实力,没有其他各种背景,有的只是对IT的热情,对法律的信仰。
    老实讲,很多朋友都劝我们,起诉博客网,你们千万要三思,就在昨天,和某IT编辑老朋友谈起我们的事,他依旧在叮嘱我们万事谨慎。
    事实上,很多朋友都把焦点锁定在博客网创始人——方兴东,他们都担心我们与方进行抗衡时,会输的很惨。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内部也进行了多轮次的探讨,大家共同的看法是,我们只对事不对人。对于方兴东,其作为中国IT一个典型人物,也曾对我们产生过一定影响。但是,博客网做为博客网站的代表,它的某些运做模式,以及其标榜WEB2.0却回头做WEB1.0的博客门户发展道路让我们感到困惑。
    互联网最伟大的精神是“共享”,博客网也强调“共享”,但是,他们的“共享”前提是违法的,他们从来没有去征求或得到版权人的同意。
    博客网现在的口号是“思想共享”,这个口号真的很好。但即便是“思想共享”,其前提也是征得思想所有者的同意。博客中国变身博客网,名字变了,页面变了,但是,剽窃的行为并没有变。
    也许剽窃的言辞过分重了,但是,未经版权人允许就转载且不支付相关报酬的做法与剽窃很相似。从法律层面上看,都是一种不当得利。
    3月23日,值得互联法网(
www.hlfw.com)每一个成员铭记,因为从今天前,互联法网的视角不再局限于用法律的视角审视中国IT发展进程,而是全面转向用实际行动推动中国IT法制建设进程。
    3月24日,我们将正式把博客网起诉至海淀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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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慧介绍

李俊慧 李俊慧,男,互联法网副站长,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主要从事信息网络法律领域的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现为多家媒体的特约撰稿人,已在《IT时代周刊》、《中国信息化》、天极、搜狐、千龙新闻网、计算机世界网、雅虎中国等IT媒体发表评论性文章百余篇,并发表网络法律论文数篇,代表论文为《我国域名管理法律制度亟需完善》、《我国电信设备进网管理法律制度的历史沿革和现状》、《浅议网络游戏运营中的几个法律问题》,分别发表在公安部主办刊物《信息网络安全》(2004年10期,2005年4期)以及在天极连载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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